新闻来源:福建众赢国际版食品有限公司
添加时间:2015/9/9 9: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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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人生尽是“绿了芭蕉红了樱桃”。随着食药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到位,以及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配套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药总局16号令)也于日前颁布,同步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标志着既饱含荣誉又备受诟病的QS即将告别历史舞台。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后将以SC开头,相比QS从Quality Safety到QiyeshipinShenchanxuke这种近乎可笑式的变化,SC顾名思义就是“生产”两字拼音头字母的组合,虽然貌似少了名字意义上的“高大上”,但带着新使命而来的SC不乏带着许多诚意和新意。整个内容,笔者把其总结为“五增二减”。
“五增”:
一是范畴扩大。把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范畴。也就是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同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是主体资格扩大。以前只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QS,把个体工商户排除在外,现在是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均能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是有效期延长。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
四是食品许可类别增多。发证单元从28大类增加到31大类。
五是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许可证正本要载明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这些都是以前没有的,甚至都是不敢想象的。
“二减”:
一是证书形式的减少。正本、副本、附页减少为正本、副本。
二是换证程序的简化。如果企业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仅是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大大简化了企业的换证的时间、流程。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将会根据风险程度逐渐从市局下发到县级局,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便利性增加,同时,对县级监管部门是很大的挑战,如果许可和监管的职责同时承担的话,县级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总之,变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大家总要慢慢学着适应。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2015年8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是通过事先审查方式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预防性措施。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的精神,按照确保食品安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结合基层监管需求和社会反映意见,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着力破解许可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经广泛调研、多次论证,形成《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坚持简政放权
一是将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服务许可两个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减少许可数量。
二是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注食品添加剂。
明确许可原则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二是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实施分类许可
一是食品生产分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31个类别。
二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10个类别。
特殊食品生产从严许可
一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是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除需要具备普通食品的许可条件外,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明确许可证编号规则
一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二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明确许可证载明事项
为强化责任落实,一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生产地址、食品类别、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二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增强可操作性
一是明确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管理原则、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适用有关食品生产许可的规定。
二是生产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不需要增加或者变更许可,只需要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即可。
三是在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中,申请人声明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